签证公共材料:
申请表格:字迹清晰、内容真实无误、填写完整的个人资料表
护照: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至少留有2页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
护照复印:护照首页复印两张
照片2张:近6个月内的2寸(3.5cmx4.5cm)相同白底彩照2张,须为正面照,不能侧脸,不能露齿(照片背后用铅笔写姓名)
身份证:需要正反面复印,必须在有效期内。
户口薄:户口薄整本的复印件(连续复印至第一页空白页)
资产证明:
1. 申请人提供半年以上工资卡银行卡流水单(信用卡除外) 原件,(备注栏须有工资项,如无,视为材料缺失),盖银行章,余额大于本次前往欧洲的所需费用,至少大于2万。
(私营业主请额外提供企业近三个月电子报税单及公司三个月的流水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货币类资金(如:存款证明、股票交割单、理财产品等);
3. 固定资产:(如:房产证, 购车证等)
出行证明:全程英文机票、酒店预订单及行程计划表
如需申请多次往返,请提供跟申请相符合的行程
境外医疗保险:原件,保险应覆盖整个申根区域的行程天数。最低保额3 万欧元包括紧急住院和回国费用
采集指纹:申请人需要亲自到场以便提供生物特征数据(指纹和数码图像)
12岁以下的儿童和身体原因不能采集指纹的申请人无需采集指纹
婚姻证明:用于结婚证公证认证、亲属关系公证认证、出生医学证明公证认证、出行同意书公证认证。(结婚证全本复印,如离婚,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全本复印)。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用于亲属关系公证认证、出生医学证明公证认证、出行同意书公证认证。
人员类别材料:
在职人员:
1.营业执照/机构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相似功能材料)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单位的英文在职证明,盖公司公章《在职证明样本》后附
(1)使用公司抬头信纸打印,包括公司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
(2)人事或公司管理人员签名,同行人不可以互相签名。
在校学生:
1.在校证明《在校证明样本》后附
由学校出具的写明当事人姓名、就读年级和允许其请假赴法的证明原件,该证明材料上须标明学校的
地址、联系方式,加盖学校公章,还须写上开具该证明的负责人的职务、姓名并由其签字。
退休人员:
1.退休证复印件
2.提供半年以上退休养老金银行交易明细原件,盖银行章,余额大于本次前往欧洲的所需费用,至少大于2万。
自由职业者:本人的经济来源英文说明信并亲笔签名(写明每月资金来源),并提供相关经济来源证明。
全职太太:
1.配偶的英文在职证明,在职证明需公司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配偶的收入证明(近6个月的银行对帐单)
3.结婚证中英文公证书并认证。
外籍人员:(护照签发地:上海、浙江、江苏、安徽)以外申请人,必须持有半年在沪暂住证以及在沪工作证明
18周岁以下:
1.和双方父母一起旅行的未成年人:需提供中英文出生证明公证并由外交部认证.
2.单独旅行或和单方家长一起旅行的未成年人:
(当未成年人单独旅行或成年人需经济依附时)由家长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并由外交部认证),或者当未成年人跟随单方家长或监护人旅行时,由不同行的另一方家长或者监护人出具(出行同意书的公证书,并由外交部认证).
3.有父母或者经济担保人签字的同意承担申请者旅行费用的担保函原件 《担保函模板》后附
4.父母名下半年以上工资卡对帐单原件和工作证明原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父母双方同去,无需提供此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