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提前20天提交)
在职人员
说明
5年内录过申根签证指纹的可免面签
★为必须提供的材
●为根据个人情况酌情提供(资产证明提供良好,有助于提高签证率
备注:2015年10月12日开始,领馆规定所有申请申根签证的申请者需本人到各签证中心递交材料,按指纹和拍照。12周岁以下儿童和身体条件不允许指纹录入的申请者可免于录入指纹。指纹可保留五年,并且适用于所有申根国家。录入指纹之后的五年内,可委托他人代为递交签证申请或领取护照。(除了规定必须由本人递交签证的国家)
★中国大陆因私护照 需同时满足以下5点:
1、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
2、若换发过护照,提供旧护照原件;若遗失,提供英文遗失说明
3、至少留有连续2页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
4、旧版护照,请在护照末页签名(不可用铅笔);
5、不接收6个月内有欧洲国家拒签记录的护照;
★照片(2张) 近6个月内的2寸(3cmx4cm)白底彩照2张,须一致(照片背后用铅笔写姓名);
★长期居住地证明
1、户籍所在地为上海,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的申请人无需提供;
2、非以上六地户籍,需提供以上六地已有3个月记录的有效暂住证或居住证复印件;如居住证无法体现签发日期,需提供能体现申请居住证时间的相关凭证或与新居住证日期衔接上的过期居住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面复印件
★户口簿整本复印件
1、整本复印件(连续复印至第一页空白页);
2、集体户口提供集体户口页复印件或送签时仍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
★英文在职证明 本人所在单位的英文在职证明:
(1)使用公司抬头信纸打印,包括公司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
(2)人事或公司管理人员签名(或盖私章),同行人不可以互相签名;
(3)盖公司(公章)或(人力资源章)或(财务章)或(部门章);
(4)如申请人是人才公司派遣至现就职公司工作的,应由现就职公司出具在职证明,人才公司出具的在职证明领馆不予受理;
(5)需体现邀请单位名称、邀请人的详细信息(姓名、职务等)、旅行费用由谁支付;
★单位证明复印件 本人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盖章(二选一);
★英文邀请函
1、希腊公司邀请函原件,使用抬头纸打印,签字并盖章:
(1)抬头包括:公司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等信息
(2)邀请函内容包括:被邀请人信息(姓名、护照号码、职务)、访问目的、逗留期限、日程安排、费用支付方(旅费及医疗保险)、邀请方担保申请人按时回国、希腊公司增值税登记号、希腊公司营业许可证号(希腊发展部)或希腊出口商登记号(有资质的当地工商会)、邀请公司的联系人、签字人的姓名和职务;
2、如参加国际会议或参展,另外提供说明总人数及具体名单的邀请函:
(1)如参加国际会议,需注明与会人员的注册号,并提供注册费付费证明;
(2)如参加展会,需注明参展者的展位号,并提供参展费付费证明。
★资产证明
1、本人名下近6个月交易记录的工资卡或借记(储蓄)卡对帐单,盖银行章: (1)每月有进出帐,余额3万元以上; (2)如帐单上无持卡人姓名,另提供卡片的正反面复印件;对帐单样图
2、最近6个月在职公司的公司账户银行对账单;
★个人信息表 填写完整并中文签名,填写的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
★出行证明
1、全程英文所有交通工具的预订单(机票如转机需体现转机信息,火车票、船票预订记录无法提供,请提供本人签名的英文情况说明原件)、酒店预订单(需为当地酒店出具的确认单)及行程计划表(需说明交通方式);
★境外医疗保险复印件 保险合同应覆盖整个申根区域的行程天数,医疗保额不低于300000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