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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F浙莫干山+下渚湖休闲2日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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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 市 价:¥337 (起价说明)
    产品编号:5455出发城市:上海
    出游天数:2 出游类型:周边
    报名须知:建议提前15天预订该产品
    出发日期:
    出游人数:
    +
    此预订价格为成人价,儿童报价请致电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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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程概要:
    • D1 上海FJ湖州
    • D2 湖州QC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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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1-88888888
    线路特色
    行程安排
    • 第1天
    • 第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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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第1天上海FJ湖州

    06:45 新世界百货门口(南京西路58号)发车至德清约210公里,车程约3.5小时;(国庆期间客流量较大,视情况调整为06:15发车,各接车点提前半小时,具体以导游通知为准) 游览【下渚湖湿地公园】(门票游船已含,约2小时),游览生态保护为宗旨,充分体现自然、野趣、远离噪声之特色,让游客体验大自然原始的野趣。 午餐后至酒店附近自由活动

    早餐:敬请自理 午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双人标准间

    2
    第2天湖州QC上海

    08:00 游览【莫干山】(门票小交通已含,约3小时)游览以竹、泉、云三胜及“凉、绿、清、静”著称,有“清凉世界”的美誉,与北戴河、庐山、鸡公山并称为我国四大避暑胜地。 午餐后结束行程,返回上海!

    早餐:敬请自理 午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无

    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交通:空调旅游车(保证一人一正座,车型大小根据实际游客人数安排);
    2、门票:景点首道大门票(不含景区内其他自费项目);
    3、住宿:德清酒店双标间(房差:90元/人)【只补不退】;
    4、用餐:赠送1早餐
    5、导服:全程陪同导游服务费(20元/人)。
    备注1:参考住宿:澳尚\七彩\都乐\木竹\白天鹅\心驿\胜高(耀都);
    备注2:儿童价仅含车位费和导服费,其他费用敬请自理;
    需要您破费的
    预订须知

    1、导游举“世遗直通车”橙色旗子迎接,请游客持旅游合同上车,车型根据游客实际人数作相应安排;
    2、特殊退费:特殊退费:本线路为综合打包优惠价,任何证件无差价退还,游客自行购票,进入景区所产生的任何费用请自付,旅行社不再承担;
    3、本线路由上海福地旅行社承接,如需帮助请致电:021-51751190、13321958198、15692172270;
    4、旅行社退团违约赔付:汽车线路满16人开班,如未能成团,出团前7天以上通知游客,团款全额退回,不做任何赔偿;出发前7天(含7天)至4天,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出发前3天至1天,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出发当天,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5、游客退团违约赔付规则:火车票、船票退票按照国家规定执行,订票费不退;飞机退票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汽车班游客出团前2天(48小时以上)退团或改期,不收取其他违约费用;出团前1-2天(24-48小时内)退团或改期,收取车位费(参照每条线路儿童价);出团24小时内或当天退团或改期的,收取车位费(参照每条线路儿童价)与房费(参考房差);
    6、赠送项目不参加视为自动放弃,旅行社无差价退还。
    世遗直通车预订须知
    一、出行须知:
    1、请游客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其他有效证件等,出发当天持旅游合同上车,所用车型根据游客实际人数作相应安排;
    2、儿童必须占座,因私带儿童导致不能出游,游客自行承担责任。游客报名必须正确填写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证件号码,导游在出团前一天14:00—20:00之间联系游客,请保持手机畅通,因游客关机或停机无法联系等现象造成无法出行的按当天退团处理。请准时到约定集合地点,核实有效证件上车,过时不候,因游客自身原因无法出行的按当天退团处理;
    3、本线路为散客综合报价、房差只补不退;我社不保证安排三人间,如出现单人但酒店没有三人间和加床情况下,敬请补房差;
    4、周末、节假日等旅游高峰期间,景区索道、漂流排队、交通堵塞时间较长,游客等待时间较长,请游客在出团前自备矿泉水、干粮等,届时导游会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集合出发时间,敬请配合;
    5、游客出团后,未自带干粮或担心景区小交通排队时间长等,可委托导游代订团餐、代购景区小交通等项目,如需代购服务,请提前填写《代购服务申请书》,未填写《代购服务申请书》而直接将费用给予导游代订、代购的行为,本旅行社视游客和导游严重违约,当即自动解除与该游客的服务合同,且不退任何费用,后续产生的任何争议,旅行社均不承担赔偿和违约责任;同时旅行社因此受到处罚和损失,全部由导游和该游客承担。
    6、在旅游期间、导游增加行程外的任何景点、购物点,都是违法行为,游客应坚决抵制,不应参与配合,如发生游客参与配合导游加点的行为,本旅行社视游客和导游严重违约,当即自动解除与该游客的服务合同,且不退还任何费用,后续产生的任何争议,旅行社均不承担赔偿和违约责任;同时旅行社因此受到处罚和损失,全部由导游和该游客承担。
    7、“旅游有风险”,建议旅游者根据个人意愿和需要自行投保个人旅游意外保险。根据保险公司的规定,未成年人、成年人、老年人承保、赔付保险金额是不同的,其中未成年人、老年人保险赔付金额会比保单中载明的保险金额低一定比例,敬请留意。对于高风险娱乐项目,旅行社再次特别提醒,务必充分考虑自身身体条件谨慎参加,并强烈建议旅游者投保高风险意外险种。
    二、出行警示及说明
    1、导游在不减少景点的前提下可调整游览顺序;因人力无法抗拒因素(如天气、交通等)导致无法正常游览,我社仅退还门票成本价,但不承担其他赔偿费用;游客擅自离队或放弃服务项目,视为自动放弃,其费用不退;团队行程结束前,游客由于客观原因需提前与旅行社解除合同,扣除必要的费用后,余额退还游客;所有带T字头的线路及特价班期不可叠加享受其他优惠,因此任何优惠证件不予退费;
    2、旅游者如70岁以上(含70岁)人员出游的,本人需充分考虑自身健康状况能够完成本次旅游活动,谨慎出游,建议要有亲友陪同出游,如因旅游者自身身体原因引发疾病或其他损害由旅游者本人承担相关责任。未满18周岁的旅游者请由家属陪同参团。因服务能力所限,不接受18周岁以下旅游者单独报名出游,敬请谅解;
    3、游客必须保证自身身体健康良好的前提下,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不得欺骗隐瞒,若因游客身体不适而发生任何意外,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4、在旅游过程中、游客所参加的旅游活动应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旅游项目,并对自己安全负责。如70岁以上老年人不宜泡温泉,1.4米以下儿童不宜参与漂流项目(尤其皮筏漂流)等,请谨慎选择参与!旅行社不推荐游客参加人身安全不确定的活动,旅行社禁止游客进行江、河、湖、海的游泳活动,游客擅自行动,产生后果,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5、旅游者参加高原地区旅游或风险旅游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游泳、浮潜、冲浪、漂流等水上活动以及骑马、攀岩、登山等高风险的活动)或患有不宜出行旅游的病情(包括但不限于:恶性肿瘤、心血管病、高血压、呼吸系统疾病、癫痫、怀孕、精神疾病、身体残疾、糖尿病、传染性疾病、慢性疾病健康受损),建议在报名前自行前往医疗机构体检或自行咨询医院专业医生意见,以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本次旅游活动,如自身身体条件不适宜出游而参加旅游活动的,在行程中因自身身体条件引发的疾病或其他损害由旅游者本人承担相关责任;上述内容作为乙方给予旅游者的重要出游安全提示,如旅游者仍坚持参加旅游活动,由此造成任何人身意外及不良后果将由旅游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为了获得更为全面的保障,乙方强烈建议旅游者出游时根据个人意愿和需要自行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个人险种。
    6、产品中描述的旅游行程安排可能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客观原因进行调整或者变更。在旅游行程中,当发生不可抗力、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或者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形,旅行社不得不调整或者变更旅游合同约定的行程安排时,可以调整或变更行程安排,但是应当在事前向旅游者做出说明;确因客观情况无法在事前说明的,应当在事后做出说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等导致本次团队旅游行程变更或取消的,产生的损失费用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因此减少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
    7、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客观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战争、罢工、骚乱、飞机故障、航班保护、恐怖事件、政府行为、公共卫生事件等客观原因,造成旅游行程安排的交通服务延误、景区临时关闭、宾馆饭店临时被征用、出境管制、边境关闭、目的地入境政策临时变更、我国政府机构发布橙色及以上旅游预警信息等,均会导致旅游目的无法实现,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质量投诉
    1、为确保游客的合法权益,请如实填写《游客意见单》,此单将是处理客诉的主要依据,由游客和导游签字,对没有填写或回程后提出与《游客意见单》相冲突的意见和投诉,我社将以《游客意见单》为准,有权不予以处理;
    2、行程中如有任何违反合同之处,请在第一时间拨打电话021-51751110,以便及时解决;
    3、游客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上车、拦车、霸车或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行为。一旦发生,旅行社当即自动解除与该游客的服务合同,且不退还任何费用;由此给其他游客和旅行社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肇事游客承担,同时旅行社保留依法追究肇事游客违约责任的权利。
    四、其他约定
    1、旅游者须严格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
    2、旅游者应当遵守当地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宗教禁忌,因自身原因导致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3、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应遵从领队、导游和当地相关人员安排,听从有关人员指导,否则责任由旅游者自行承担。游览、观光过程中应谨慎拍照、摄像,在拍照、摄像时应注意往来车辆、所处位置进行拍照、摄像是否有危险或是否有禁拍标志,切忌在可能有危险或设有危险标志的地方停留。旅游者在行程中发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应及时告知领队、导游以及旅游者的紧急联系人,因没有及时提出而造成的损失由旅游者自负。
    4、旅游者在行程中自理用餐时应注意卫生,在自由活动时应注意安全,同时应照看好儿童和老人;
    5、财产安全:现金、证件和贵重物品须随身携带和注意保管(无论是乘坐航空器、火车、船只),切勿放在托运行李内,也不应在游览或娱乐时留置在酒店房间或旅游车上,必要时可寄放到酒店的保险箱(如酒店收取费用,请自理),因保管不妥引起遗失及损坏,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安全须知
    安 全 告 知 书
    尊敬的游客:您好!很高兴您能参与国旅集团上海有限公司组织的旅游活动,在开展自由活动前,秉承“安全第一”为宗旨,麻烦请您仔细阅读我们为您细心准备的《国内旅游安全须知》。
    建议您在签订旅游合同时,务必购买旅游意外伤害保险。

    l 吃 旅途中须注意饮食卫生,谨防病从口入,不食不洁、过期和变质食品,根据天气情况注意冷热饮料的食用,不要食用路边小摊食品,下水嬉玩前,避免猛喝茶水饮料,用海鲜餐后半小时内不要食用饮料和水,旅途中不可狂吃暴饮。

    l 住 入住饭店后记住饭店名称、电话、地址和自己房号,并索要饭店联系卡。携带贵重物品须与饭店服务台联系,委托饭店寄存和保管,或存放于房间内的保险箱内,离开饭店时别忘了拿走自己的贵重物品及行李。进房间后请留意观察饭店的安全通道,不得在床上吸烟,正确使用电器、电源。不要将房号告诉陌生人或邀请陌生人到自己的房间内。离开房间时请关闭电源和门窗。洗澡时注意地面湿滑铺上防滑垫,保障安全。

    l 行 乘坐交通工具请提前抵达,以免延误行程。乘坐飞机时代号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小孩须带户口簿或独身子女证。携带随行物品按相关部门规定执行。乘坐旅游汽车时,为了您的安全,请勿在车厢内走动,不要高声喧哗,不得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出窗外,不得向窗外抛洒物品,遇有颠簸、转弯、上下坡道路时,请拉好扶手,不要鼓励驾驶员开“英雄车”。下车前要认真清点自己的随身物品,不得将贵重物品存放于车内。

    l 游 参团前,要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选择出游线路,去高原地区建议先作健康检查,寒冷地区要带好防寒衣服和鞋。请随身携带必备药品和常用药品。旅途中,带小孩的一定要照看好自己的孩子,女士尽量避免穿高跟鞋出游,特别要提醒的是,旅途中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以防丢失和失窃。要尊重当地的名族、名俗习惯,进入游览景区请注意景区的安全提示,切记“走路不观景,观景不走路”。旅行社不组织和提倡到非指定的水域(海边或江河)中游泳。到沿海或江河边,在自由活动期间一定要首先了解水域的安全状况。旅途中,要服从导游安排,以免影响行程。自由活动期间要结伴而行,不要去偏僻和不安全的地方。旅行中不得离团,特殊情况需要离团的,须经导游书面同意,离团期间任何事宜均由本人负责。遇有突然事件请在第一时间通知地陪和全陪,并听从现场指挥人员的安排。注意听从导游领队的安排,记住导游领队的联系方式,遇到问题或者突发状况可以及时联系导游领队。记住集中的时间和地点;认清自己所乘坐的车型、车牌号及颜色;不要迟到,因迟到造成的后果由个人负责。

    l 娱 参加娱乐活动请选择有资质的健康场所,千万不能进黑店、黄店,以免发生纠纷和人身安全。娱乐要注意节奏,不要过度疲劳而影响身体,一定要管好自己的钱、财、物。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关系到每位游客的切身利益。

    做文明游客是我们大家的义务,请遵守以下文明公约:
    1. 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2. 遵守公共次序。不喧哗吵闹,排队遵守次序,不并行挡道,不在公共场所高声交谈。
    3. 保护生态环境。不踩踏绿地,不摘折花木和果实,不追捉、投打、乱喂动物。
    4. 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攀爬触摸文物,拍照摄像遵守规定。
    5. 爱惜公共设施。不污损客房用品,不损坏公用设施,不贪占小便宜,节约用水用电,用餐不浪费。
    6. 尊重别人权利。不强行和外宾合影,不对着别人打喷嚏,不长期占用公用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民族宗教习俗。
    7. 讲究以礼待人。衣着整洁得体,不在公共场所袒胸赤膊;礼让老幼病残,礼让女士;不讲粗话。
    8. 提倡健康娱乐。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拒绝黄、赌、毒。
    国内旅行安全须知
    一、行前准备须知
    (一)证件
    乘坐飞机及高铁、动车的旅游者须携带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16岁以下未成年人须携带户口本原件或护照,并由监护人陪同。如证件丢失请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临时身份证明。
    (二)出发
    旅游者须自行抵达出发地机场(车站),办理出发手续,请关注我公司《出团通知》的出发时间和地点。通常情况下:
    1. 乘飞机:请于飞机起飞前至少1.5小时自行抵达机场所乘航班航站楼,在国内出发厅的承运航空公司柜台或自助值机柜台办理登机手续。
    2. 乘火车:请于列车出发前至少1小时自行抵达所乘列车火车站,在所乘车次候车室办理检票手续。
    3. 乘大巴:请于大巴出发前至少30分钟自行抵达我公司指定的集合地点。
    (三)行李
    1. 现金、手机、证件、照相机、摄像机、有价证券、电脑、金银珠宝饰品等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乘坐国内航班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2件物品;持公务舱或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随身携带1件物品。每件物品的体积均不得超过20X40X55厘米,上述两项总重量均不得超过5公斤。
    2. 禁止携带登机物品包括:①超过100毫升的液态物品;②打火机、火柴,并且不允许放在托运行李中托运;③各种刀具,但可以放在托运行李中托运。其它相关规定敬请尽早阅读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安全检查的须知》。
    3. 机场可免费托运的行李额度:持成人或儿童客票的经济舱旅客为20公斤,公务舱旅客为30公斤,头等舱旅客为40公斤。持婴儿票的旅客,无免费行李额。逾重行李须自付超重费,费率以每公斤按经济舱票价的1.5%计算。
    4. 切忌为陌生人携带行李,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四)物品
    1. 请自备常用药品,如:感冒药、创可贴、乘晕宁、黄连素等,及常用慢性病药品;
    2. 请自带旅行必需品,如:服装、旅游鞋、遮阳帽、墨镜、防晒霜、雨具(登山时请备雨衣)、拖鞋(因酒店多为一次性拖鞋,沾水后会较滑)、水杯、照相机等。其中相机电池是您旅行中必不可少的物品,在景区购买价格较贵,因此建议您在出发前准备充足。
    3.出游时避免穿戴过多的金银首饰,以免引起不法分子的关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不论是购物游玩,切记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五)保险
    建议您出发前在旅行社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便在旅途中发生意外事故时获得相应的保险补偿。
    如选择潜水、滑水、滑雪、跳伞、攀岩、探险、赛车、赛马、滑翔、探险性漂流、热气球、蹦极、冲浪等高风险旅游活动,在此特别提醒,建议投保高风险意外险种。
    二、行程注意事项
    (一)保持联络
    请在出发时携带《出团通知》,以便查找旅行社紧急联络及导游电话,并保持本人手机开机,以便旅行社工作人员随时联系,提供相应的服务。
    (二)游览安全
    1. 为保证计划行程顺利完成,请遵守团队作息时间,积极配合导游工作。在景区内请听从导游安排,跟随导游游览时,不要远离团队。切记“观景不走路,走路不观景”,注意脚下安全。请不要到“旅游者止步”区域游览。
    2. 请避免离团活动,如确有需要,请提前以短信或书面方式通报导游,并在约定时间内准时归队。对于存在安全隐患,治安不理想的地区,请游客避免前往。自由活动期间请结伴而行,避免单独行动。非本公司组织安排的游览活动,旅游者自行承担风险。由此发生的损失及纠纷,由旅游者自行承担和解决,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法定节假日及暑期等旅游旺季,客流量急剧上升,景区门前、缆车入口、码头登船处等会出现排长队现象,旅行社将根据景点、缆车、游船等开放的具体时间,对叫早、出发等时间做适当的提前或错后调整,请旅游者积极配合。
    4. 泡温泉时,旅游者应注意水温和矿物质含量是否适合自己的身体,有些疾病不宜泡温泉,请遵医嘱。参加水上活动或乘坐游船时,请按规定穿着救生衣,并遵照工作人员的指导。在游船上拍照,请不要紧靠甲板围栏,以免发生危险。乘坐缆车或者其他观光运载工具时,应服从景区工作人员安排,遇超载、超员或者其他异常情况时,千万不要乘坐,以防发生危险。遇雷雨时不要攀登高峰,不要用手扶铁链,也不宜在树下避雨或接打移动电话,以防雷击。对于像海边、湖边等这类地方,切忌不能下水。
    5. 我公司郑重提醒旅游者,审慎参加高危险娱乐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过山车、驾驶摩托艇、潜水、滑水、滑雪、跳伞、攀岩、探险、赛车、赛马、滑翔、探险性漂流、热气球、蹦极、冲浪等,旅游者应仔细阅读活动说明或景区提示,慎重选择参加。旅游者参加活动时,应遵守活动项目中有关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措施及规定,在景区指定区域内开展活动,注意人身安全。旅行社不赞成旅游者参加此类活动,旅游者因参加高危险活动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旅行社概不负责。酒后禁止参加高风险娱乐项目。
    6. 海拔3000米以上的高原地带,气压低,空气含氧量少,易导致人体缺氧,引起高原反应,请旅游者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兴奋,洗澡水不宜过热,学会正确呼吸方法。患有贫血、糖尿病、慢性肺病、较严重心脑血管疾病、精神病及怀孕等旅游者不宜进入高原旅游。
    7. 请勿投喂景区内及当地住户饲养的动物,以免受伤或被罚款。到少数民族聚集地区游览时,请注意遵守民族禁忌及风俗习惯,以免发生不必要的冲突。一些容易发生疫情、险情的地方,切勿前往。
    8.游客携带未成年的游客时,请认真履行监护责任,管好自己的孩子,不能让未成年人单独行动,并注意安全。
    (三)乘车安全
    1. 车辆行驶时,尽量避免在车厢内走动或站立,需要走动或站立时,应当扶稳扶好,并告知导游和司机。请勿与司机交谈或催促司机开快车,禁止在车内吸烟。请勿将头、手、脚或者行李物品伸出窗外,以免发生意外。不要向车窗外扔物品,以免伤人。
    2. 下车时请不要拥挤,注意脚下安全,并随身携带证件、现金、有价证券、手机、照相机、摄像机、电脑、金银珠宝饰品等贵重物品。下车后注意周围车辆安全,以免发生危险。
    (四)住宿安全
    1. 抵达酒店后,请您在前台领取酒店地址名片,外出时随身携带,如果旅游者迷路时,可以按名片提示的电话、地址安全顺利返回酒店。
    2. 入住酒店后,应了解酒店安全须知,熟悉安全转移的路线。入住时立即检查房间内设施(卫浴设备、房门及窗户安全锁、遥控器、烟缸、毛巾浴巾等)是否有损坏、缺少、污染。发现问题请联系客房服务人员,及时更换调整,以免退房时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3. 在洗浴时请注意防滑,建议提前铺好防滑垫,防止滑倒受伤。
    4. 睡前及离店时请确保关闭房间门窗。保管好房卡或钥匙,切勿将房间号告诉陌生人,或邀请陌生人到房间内交谈,以免发生人身和财物安全问题。
    提示:酒店房间冰箱内的饮料、酒类、小食品等均需另行个人付费(配有价目表);如果使用房间电话拨打外线(包括国内长途、手机及本地电话),请您在离店前主动结清费用。
    (五)饮食安全
    1. 旅游期间切勿吃生食、生海鲜等,不可光顾路边无牌照摊档,忌暴饮暴食,应多喝开水,多吃蔬菜水果,少抽烟,少喝酒。因私自食用不洁食品和海鲜引起的肠胃疾病,旅行社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2. 在旅游目的地购买食物需注意商品质量,不要购买“三无”(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厂家地址)商品,发现食物不卫生或者存在异味变质的情况,切勿食用。
    3. 不要随意接受和食用陌生人赠送的香烟、食物和饮品,防止不必要的危险。
    4. 为防止旅途中水土不服,旅游者应自备一些常用药品以备不时之需,切勿随意服用他人提供的药品。
    5. 如对饮食有特殊要求,请在报名时告知旅行社并提前与导游说明,以便更好地给您安排饮食。
    6. 旅游团队用餐,旅行社按承诺标准确保餐饮卫生及餐食数量,但不一定满足口味需求,敬请旅游者见谅;团队餐中一般不含酒类和特殊饮料,有饮酒习惯者请自行付费购买,但不可贪杯;安排自助餐时,请注意节约,切勿浪费。
    (六)购物注意事项
    1. 旅行社要求客人切勿轻信流动推销人员的商品推荐。由于小摊位物品真伪及质量难以保障,不要在小摊位购买物品。无意购买时,请勿向商家问价或者还价,以免发生争执。
    2. 旅行社要求客人在自行购物时,一定要注意商品质量及价格,并细心鉴别商品真伪,且必须向商家索取正式发票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凭证。
    3. 旅行社要求客人切勿随商品推销人员到偏僻地方购物或者取物。在热闹拥挤的场所购物或者娱乐时,切记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钱包、提包、贵重物品及证件。
    (七)突发事件
    1. 航班或火车延误:黄金周或旅游旺季,夏季雷雨、冬季冰雪天气等原因,极易导致航班或火车延误。如遇此情况,请旅游者在候机厅或候车室耐心等待,密切关注航班或火车的信息,听从机场或火车站工作人员的安排,不要到处乱跑,以免误机或误车。如旅行团无全陪,请与旅行社运作人员保持联系,以便根据实际航班时间调整您的接机或接车时间及行程安排,敬请配合与谅解。
    各航空公司咨询电话:
    ? 国航服务热线:4008-100-999/95583
    ? 东航服务热线:95530
    ? 南航服务热线:95539
    ? 海航服务热线:950718
    ? 春秋服务热线:62520000
    ? 吉祥服务热线:95520
    除非是因旅行社原因,无论因其他何种原因导致航空公司航班或火车延误、取消、变更,使得旅游行程不得不发生变更时,旅行社对此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旅游者不得为此采取不合作态度,更不得采取拒绝登机、车等非常手段进行对抗,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其他后果由旅游者承担。
    2. 交通事故:当发生车辆交通事故时,应听从导游及旅行社相关工作人员的安排和指挥,不要慌张;发生人员伤害时,旅游者应尽力施救或自救,同时注意保护现场,避免损失扩大。
    3. 突发意外伤害(如动物伤害)或急性病:旅游行程中应提高警惕,远离动物侵袭,避免造成意外伤害。如不慎遭受意外伤害或因个人原因突发急性病时,请及时向导游请求援助,在导游或旅行社工作人员协助下到二级合格或者二级合格以上医院就诊,费用由本人支付。如已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请通知旅行社运作人员并保管好相关票据,以便向保险公司申报理赔。
    4. 失窃、被抢:当发生财物被盗或遭受抢劫时,请先向公安机关报案,讲明事实经过,将失窃或被抢物品列出清单,保护好现场,保存证据资料,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并及时联系导游,请求旅行社协助。
    5. 不可抗力、不可预见:行程中因自然灾害、恶劣天气条件、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政变、骚乱、游行等)、流行性疾病暴发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影响旅游行程或服务标准的,旅行社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但会以确保团队安全、减少损失为原则,采取积极补救措施,请旅游者给予配合和谅解!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节省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预祝您旅途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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